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现启动2017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校与企业签订有规范的技术开发合同,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良好;
2.企业2016年已支付给学校研发经费;
3.项目强度为企业2016年度(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学校研发经费到账额度的5%至10%,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通过科技厅官网http://www.hbstd.gov.cn/进入“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含校企技术开发合同(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同时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银行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成功获得受理编号。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12日。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一式两份于3月13日12:00前报送科研处。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高校拨付后补助经费,经费使用按照“鄂财企规(2016)3号”文件执行;
2.项目申报材料如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同一年度重复申报立项、唆使用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或检测报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采取警告、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措施,取消相关学校三年内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皓邓芳
联系电话:027-87761909
科研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