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lou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9325

各学院、校产与后勤管理处:

为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根据省教育厅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7116日—20171215日开展2017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为保障测试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刁元斌

副组长:浦北娟 胡启权

成员:王兰波 杨超峰 钟君 敖锋 刘旭华 桂毅 谢丽 代春兰 周杏珍 周仔荣 肖伟 闫升 孟保华 项洪文

二、测试对象

2017级全体学生及20152016级未完成测试的学生。

三、测试项目

性别

项目

50米、1000米、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

50米、800米、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一分钟仰卧起坐

四、安全保障

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及安全,在800米(女)、1000米(男)项目测试时由校产与后勤管理处在田径场设置医疗点,其他项目测试时应保证校医院有值班医生。

五、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光谷东校区:2017116- 20171110

关山校区:20171114- 20171215

(二)测试地点

1.关山校区:50米、800米(女)/1000米(男)在东区田径场;其他项目在学校体育馆。

2.光谷东校区:50米、800米(女)/1000米(男)在田径场,其他项目在教学楼一楼。

(三)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

时间

学院

116日——1110

商学院、轻工学院、电信学院、建筑学院

1113日——1117

机电学院

1120日——1124

计算机学院

1127日——121

旅游学院、艺术学院

124日——128

纺服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

1211日——1215

生物学院、外语学院








、测试要求

(一)各学院要将测试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通知测试工作联系教师及学生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测试组织及800米(女)、1000米(男)项目现场工作;各学院学生科长及测试工作联系教师于116日上午9点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会议。

(二)测试者必须穿运动服、鞋。

(三)测试者必须持本人校园卡参加测试,如发现作弊行为,将进行全校通报并参照考试作弊进行纪律处分。

(四)测试过程中,请遵守秩序,服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切勿大声喧闹和在场地内随意走动。

(五)测试者测试当天应合理饮食,注意休息。

(六)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者方可参加测试,如有不确定自身身体情况的,请咨询校医。因隐瞒而出现意外情况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七、有关缓测、补测或免测

(一)缓测和补测:因公、因私、因病(不宜剧烈运动的急性疾病,如急性肠胃炎、感冒、发烧、关节或肌肉炎症或损伤者等)等不能及时参加体质测试的同学,需向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同时确认补测时间。

(二)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需申请免测: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运动系统慢性疾病(糖尿病等)和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免测者需填写免测申请单,同时提供医院病情证明,经校医院审核确定后报体育工作部备案。

测试中心电话:87768780  15972124577

联系人:杨老师  董老师

医疗急救电话:15902704911

  

  

体育工作部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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