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lou发布时间:2018-05-26浏览次数:9553

校内各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即将开始。对照课题指南,学校2018年度校级申报课题与本次课题申报指南契合度较低,为提高课题申报质量,现就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

二、本次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135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四、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五、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六、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档一式1份在53115:00之前提交科研处,电子档发科研处公共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八、此次组织申报的课题将与2018年度校级申报课题同报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皓 邓芳

联系电话:027-87761909

科研处公共邮箱:wtckyc@163.com

    附件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表.doc


  

  

科研处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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