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让同学们了解还款方式,避免产生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更好地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现将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事宜公告如下:
1.获贷应届毕业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的核对、修改、补充和毕业确认申请。
2.在二级学院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并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3.2013年9月1日起助学贷款由个人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在2015年12月20日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
4.提前还款除11月份外,其他月份1-10日向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可提前还款。登录“在线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于当月15日前将所还本息充值到国开行指定的支付宝帐户,银行将于当月20日进行扣款。对没有按时还本付息的学生信息将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到学生今后的信用行为(如房贷、车贷申请等)。同时,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5.如当年专升本的贷款毕业生,需于2013年8月1日前由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6.推荐使用支付宝进行还款操作,支付宝账户请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
注意事项:
1.每年12月1日前,主动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的最新地址及联系方式,至贷款还完为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的情况,至贷款还完为止。
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中心
2013年6月20日
